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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师风“十不准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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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2月16日
四川外语学院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
师德师风“十不准”
一、
不准讲不利于团结和有损学校发展的话。
二、
不准在行课期间酗酒、赌博、染彩发、穿裸露太多的衣服。
三、
不准在校园内说脏话、乱扔东西和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。
四、
不准无准备、或准备不充分上课和不按要求批改作业。
五、
不准在课堂上接打手机和收发短信,不准在办公室上网聊天和打游戏。
六、
不准在各类考试中发生舞弊行为。
七、
不准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。
八、
不准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。
九、
不准私自给自己所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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